申訴和投訴處理程序
申訴和投訴處理程序
遼寧中建科環認證有限公司(簡稱 ZJKH)嚴格履行質量承諾,以積極、建設性的態度回應并嚴肅認真受理和處理每一件申訴、投訴和爭議。
一、申訴
1.1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申請方或獲證方有權向公司提出申訴:
1)公司無正當理由不受理認證申請;
2)對公司暫?;虺蜂N認證資格有異議;
3)對公司認證審核結論不滿意;
4)其他原因。
1.2 申訴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30日內向公司提交書面申訴文件,并 附有關證據。
1.3 公司組織對申訴的調查取證,并將調查處理進展和最終處理結果書面通知申訴方,最終處理結果的回復,自收到申訴起最長不超過6個 月。
1.4 申訴方對裁定不滿意時,可向國家認可機構上訴。
1.5 申訴調查費用由敗訴方承擔。
二、投訴
2.1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,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公司投訴:
1)獲證方管理體系不符合認證要求;
2)獲證方濫用認證證書和標志;
3) 獲證方的產品(服務)質量/環境污染/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發生重大問題;
4)公司有關部門或工作人員違反認證工作有關規定;
5)其他原因。
2.2 投訴方一般應采取書面形式,并附有關證據及投訴方姓名、聯系方式。電話投訴時,投訴人也應提供所投訴事件的細節、證明,公司質量部應詳細記錄。
(投訴電話:024-3104 0631)
2.3 公司對投訴進行調查,并將處理進展情況和結果 30 日內書面通知投訴方。
2.4 對獲證方投訴時,公司在適當時間將投訴告知獲證方。如投訴內容 屬實,應由獲證方簽字確認不符合報告。必要時公司增加對獲證方的監督審核頻次或暫停、撤銷認證注冊資格,并由獲證方承擔調查費用。投訴屬公司責任或投訴內容不屬實時,調查費用由公司承擔。
2.5 對公司的處理不滿意,投訴方可向國家認可機構投訴。
三、約束規則
3.1 負責申/投訴調查和處理的人員應與申/投訴事件無任何直接或間接 的關系,以確保公正。
3.2 申/投訴調查和處理人員對所涉及到任何保密信息,負有保密責任。
3.3 公司對與申申訴/投訴有關的所有決定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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