擴大與縮小認證范圍的規定
日期:2018/1/16 9:23:05
擴大與縮小認證范圍的規定
獲證方欲擴大或縮小管理體系認證范圍,按下列規定執行:
一、擴大認證范圍
1.1 獲證方欲擴大認證范圍時,應向遼寧中建科環認證有限公司(簡稱 ZJKH)提出書面申請,明確擴大范圍,補充必要的信息。
1.2 獲證方擴大認證范圍時,應將有關體系文件隨同申請一起提交。
1.3 公司對獲證方擬擴大認證范圍的申請進行評審,簽定擴大認證范圍 的認證合同。
1.4 公司審核部對獲證方管理體系文件審核符合后,實施對擴大認證范 圍的現場審核。該審核可以與監督審核或再認證同時進行,并在審核 報告中詳細說明。
1.5 擴大認證范圍的審核結論由公司技術審議評審組批準后,公司予以換發認證證書,并報國家認可委員會備案。
二、縮小認證范圍
2.1 獲證方欲縮小認證范圍時,應及時向公司提交書面報告,說明縮 小范圍的原因。公司接到獲證方報告后,報公司技術審議評審組批準。
2.2 在監督審核時發現下列情況,審核組可縮小認證范圍,并在審核 報告中說明,報公司技術辦審議評審組。
----獲證后連續兩次審核無生產/服務現場;
----該產品或工藝被新列為國家明令淘汰目錄;
----證據表明,該產品/服務實現過程,不能滿足認證標準要求;
----涉及某一產品/服務的不符合,未按規定期限實施糾正措施或糾正 措施無效,經提出后仍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。
2.3 公司技術審議評審組確認并作出決定后,予以更換認證證書,并 報國家認可委員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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